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文件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本学期后阶段学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山市2018-2019学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中山市2018-2019学年高中阶段学校校历》》和《中山市2019-2020学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中山市2019-2020学年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校历》安排,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本学期后阶段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期末检测时间
(一)小学检测时间:2019年7月1日-2日。
(二)初中检测时间:2019年7月1日-2日。
(三)普通高中统一检测时间:2019年7月8日-10日。
(四)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检测时间:2019年7月5日-9日。
二、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放假时间。小学、初中于2019年7月5日行结业礼,于7月6日-8月31日放暑假。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于2019年7月12日行结业礼,于7月13日-8月31日放暑假(高三年级按照《中山市2019-2020学年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校历》执行)。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放假时间安排执行。学校职工放假天数,由各学校视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二)开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高三年级除外)均于2019年9月2日开学、上课。教师于9月1日回校集中,做好新学年开学准备工作。(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三、切实加强放假前安全教育和暑假期间安全值班工作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校园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或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防溺等各类安全宣传标语。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注意交通、消防、外出安全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防溺水、防汛工作;要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电信诈骗和非法传销。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加强子女安全教育,引导子女合理安排时间,参加健康向上的活动;要与家长签订《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与学生签订《学生暑假安全承诺书》,并利用短信平台或微信群向家长发送防溺水等安全提醒信息每月不少于1次,要将小学六年级、初三、高三毕业生纳入安全提醒范围,通过家校联动,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二)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教师进行一次生命教育主题活动。安排班主任和学科教师,采用实地访问等形式,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了解家长的教育理念及教育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三)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在放假前或学生离校日,各学校要根据实际邀请法治副校长、驻校民警、法官、检察官等对学生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尽量避免到人群集聚的公共娱乐场所,自觉远离网吧和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影视作品、书刊,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要加强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等防性侵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要结合实际布置暑假德育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
(四)开展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各镇区、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组织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利用暑假时间,及时整治整改,特别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宣传教育,落实“四个一”措施,即“讲好一堂交通安全法治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职业道德宣讲、组织一次宣誓承诺活动”,并对校车(或送考通勤班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或送考通勤班车)油路、电路、刹车、轮胎等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坚决杜绝“带病”、违规违章校车上路。要在秋季开学前组织安全大检查,特别突出校车、消防、校舍、危化品、汛期等重点并结合《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清单》开展检查。中职学校云南籍学生要做到“离校有护送、返校有对接,中间有衔接”,切实确保学生安全。
(五)切实落实规范办学相关要求。各镇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