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通[2011]361号
关于2011-2012学年上学期九年义务教育段期末评价与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现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2011-2012学年上学期九年义务教育段期末评价与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评价与考试的管理
评价与考试改革是课程改革的重要一环。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各学校必须加强评价与考试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学生的学业评价工作。
小学:按我市课改评价改革要求,通过“成长记录袋”实施全面评价。初中:根据《中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对学生的综合评语要以定性描述为主,多采用鼓励性语言,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并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各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但不得公开排列学生名次,不得以书面水平测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和教师的唯一依据。
二、书面水平测试安排
(一)小学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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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测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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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月10日
(星期二)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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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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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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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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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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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级
(听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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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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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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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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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级
(听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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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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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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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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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月10日
(星期二)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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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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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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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30(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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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数学口算测评采用“独立直接写出得数”的方式进行。口算后监考老师公布答案,同桌互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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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50(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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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4:00(口算互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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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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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00(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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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4:20(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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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4:30(口算互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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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
时间与
科目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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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测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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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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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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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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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七八年级)
8:00—9:40
语文(九年级)
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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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七八年级)
1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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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品(七八年级)
2:30—3:30
思品(九年级)
2:3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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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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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七八年级)
8:00—9:30
数学(九年级)
8: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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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七八年级)
10:00—11:00
化学(九年级)
10:0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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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七八年级)
2:30—3:30
历史(九年级)
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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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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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七八年级)
8:00—9:20
英语(九年级)
8: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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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八年级)
10:00—11:00
物理(九年级)
10:0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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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书面水平测试内容与要求
小学按课程标准和教材命题,注重基本知识技能和实践能力的检测。初中各年级各学科期末书面水平测试的命题范围及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各学校。
四、书面水平测试的组织
市教研室提供各年级各学科期末书面水平测试试卷,各镇、校自愿选用。小学水平测试由学校组织,初中水平测试由教办统一组织(直属学校自行组织)。品德与生活(社会)、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的考查和英语口试由各学校自行安排时间,在2012年1月6日前完成。初中英语口试试题由市教研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初级中学。
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组织好复习备考工作。要严肃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试卷,试卷只能在考试当日才能下发到学校,考试前30分钟方可拆封。要按规定的考试日期和考试时量进行考试,不得提前、推后和延长考试时间。
五、试卷征订与接收
各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市直属学校要在2011年12月9日前将填好的试卷订单(附表一、表二)送交市教研室或传真至梁顺胜老师收(传真号:88847847)。市教研室于考前将期末水平测试试卷送到各教办及市直属学校,各教办和市直属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签收、保管和保密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中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评价与考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