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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讲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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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是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两方面阐述党的性质。党的阶级性,是指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工人阶级为基础,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先进性,是指党是由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所组成,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南,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是党的本质和生命。它关系到党的指导思想、宗旨的确立和贯彻,关系到党的纲领、路线的制定和坚持,也关系到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一、党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

  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认为,政党是某一阶级、阶层或集团为实现其根本利益,以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为主要目标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任何政党都有其阶级基础,代表着一定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这个阶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工人阶级政党产生于资产阶级政党之后,它是在资本主义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发展到自觉阶段,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18476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党棗共产主义者同盟,次年制定了第一个周详的党纲棗《共产党宣言》。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以中国工人阶级为基础,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特性。在旧中国,我国工人阶级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工人阶级一样,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它同大工业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它在同资产阶级作斗争中锤炼了高度index1.shtm精神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历史上最先进、最革命和具有远大前途的阶级。建国前,由于中国工人阶级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它还具有一些特殊优点。一是中国工人阶级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它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比中国其他任何阶层都要沉重,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因此,中国工人阶级具有最坚决、最彻底的革命性。二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分布比较集中。这一优点弥补了中国工人人数少的不足,便于组织起来,形成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三是中国工人阶级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便于同广大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使中国工人阶级领导中国革命具有极其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国工人阶级的这些特点和优点,决定了它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是现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中国共产党正是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坚定不移地代表着它的意志。七十多年来,我们党为实现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前赴后继,顽强斗争,始终站在斗争的最前列,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胜利。

  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我国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作为它的对立面的工人阶级也就不需要继续存在了,因此党也就失掉了它的阶级基础。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阶级关系确实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资本家阶级作为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原来作为资本家阶级对立面的,被压迫、被剥削、经济上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但是,工人阶级就其是先进的生产力的代表者这一点来看,不仅没有因为资产阶级的被消灭而消亡,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更加壮大起来了。工人阶级的队伍迅速扩大,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新一代工人大批成长,特别是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知识分子的人数显著增加,成为工人阶级完成自己历史使命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全国职工人数已由1949年的800万人增加到1997年的1.4668亿人。职工中青年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明显提高。职工内部的构成、劳动方式、生活条件等方面也都有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这些变化,并没有也根本不会改变工人阶级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它作为同现代化大生产相联系的一个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体现者,以及由此产生的最先进、最有远见、最大公无私、最守纪律等特点和优点依然存在。 中国工人阶级所肩负的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伟大历史使命,还要经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在工人阶级没有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以前,它是不会消亡的。现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物质产品还不够丰富,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还比较落后。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依然存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较广泛的影响。这一切都告诉我们,要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还必须经过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而能够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并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只有其先锋队棗中国共产党。工人阶级需要党,党也离不开工人阶级。
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个命题,涉及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棗工人阶级的作用及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问题。列宁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第一块主要的‘基石’是什么呢?这就是:无产阶级是现代社会中唯一彻底革命的阶级”。(《列宁全集》第12卷第284)工人阶级只有建立自己的独立的政党,它“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455)这些论述,既说明了党是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的,同时也说明了工人阶级只有建立自主独立的政党,才能在党的领导下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如果否认党的阶级性,那就从根本上否认了工人阶级的伟大作用和历史使命;如果否认党的先进性,也就否认了工人阶级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广大群众,推翻资本主义,进而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等整个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正因为党的性质这样重要,在坚持党的性质这个根本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同各种机会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列宁在创立和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工人阶级政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我们党一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这一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国内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的否定党的工人阶级性质的思潮,进行了坚决的抵制。

 二、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

  党应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重要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是工人阶级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列宁也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列宁全集》第24卷第38)这表明,党同工人阶级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组织,而不是工人阶级的一般阶级组织。如果把党降低到工人阶级的一般阶级组织,把共产党员降低到普通工人群众的水平,实际上就是否定了党的先进性。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十分重视党员的先进性,集合了一大批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并不是说其他阶级出身的具备党员条件的人不能入党,也不是说吸收这些人入党就改变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党员的社会出身,并不是党的性质的决定因素。列宁指出过:“确定一个党是不是真正工人的政党,不仅要看它是不是由工人组成的,而且要看它是由什么人领导以及它的行动和政治策略的内容如何。只有根据后者,才能确定这个党是不是真正无产阶级的政党。”(《列宁全集》第39卷第246)历史经验证明,列宁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只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坚持工人阶级的立场,一切从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符合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纲领和路线,即使党内的工人成分不占多数,也可以建设成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们党正是这样,尽管农民出身的党员较多,但党的指导思想、纲领和路线,都是忠实地代表了工人阶级和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所以党始终保持了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其他阶级中的一些人参加到工人运动中来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首先就要要求他们不要把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等的偏见的任何残余带进来,而要无条件地掌握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85)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了不少非工人阶级出身的同志入党。由于这部分同志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抛弃了原来的阶级立场,拥护党的纲领和路线,具备了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条件,并且经过了严格的考察和考验,所以我们党并没有改变其先进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那种因为党内非工人出身的党员数量大,就怀疑党的工人阶级性质的看法,是不对的。当然,也要指出,由于我们党内非工人阶级出身的党员多,加重了党内教育的任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注意在工人特别是产业工人中吸收优秀分子入党。不论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还是其他人要求入党,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注意思想改造,坚持不懈地同非无产阶级思想作斗争,真正树立起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这样,才能逐步锻炼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三、党是以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理论,是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集中表现,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十分严整和科学的世界观。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行动指南,是我们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一个政党以什么样的思想理论作指导,不仅关系着这个政党的性质,也关系着它和它所代表的阶级的前途和命运。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历史上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在于它以先进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和它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所要求的。工人阶级只有在先进理论的指导下,才能认清自身的地位和历史责任,意识到本身解放的条件,才能从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在创建工人阶级政党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从理论上阐述了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宗旨、纪律和作风等问题,并同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潮进行斗争,为工人阶级政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列宁在同第二国际机会主义的斗争中,高度评价了革命理论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指导作用。他强调指出:“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列宁选集》第1卷第312)
  中国共产党能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取得伟大胜利,关键就在于它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的指南。毛泽东同志指出:“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运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33页)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增强党员克服和抵御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能力,牢固地树立起无产阶级世界观。我们党在各个革命时期,特别是党的任务发生转变时期,都十分注意以无产阶级思想改造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用马克思主义统一全党的思想。正是这样,我们党才保持了先进性和纯洁性,才不断发展壮大,才胜利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并领导全国人民不断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在革命和建设中,即使出现失误,由于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指南,就能够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我们面临大量开创性的、前人没有提出或前人没有涉足的课题,面临大量错综复杂的矛盾,广大的人民群众也每天都在创造新事物、新经验。这就要求我们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指导,深入实际进行探索和总结。解决好这个问题,党才能更好地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四、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的

  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确立起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时候,就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作为同盟和国际的组织活动方式的基本准则。列宁在建设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并把这一原则运用于俄国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并进行活动的。
那么,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呢?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就是说,民主集中制原则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结合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讲民主不能离开集中,讲集中不能离开民主。党内必须以民主为基础,离开民主的集中,就会成为个人专断;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党内民主又是在集中指导下进行的,是受党章和党的纪律制约的、有领导的民主。离开集中的指导,就会成为极端民主化,成为无政府状态。只有把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既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又能有效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如果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就会使党的组织涣散、分裂,使革命和建设事业遭受损失。
  根据党章的规定,民主集中制包括六项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上述规定,是正确处理党内各方面关系的准则。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上述六项基本原则中第一项所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根本原则,它的基本精神贯穿于其他五项基本原则之中。因此,要求入党的同志首先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
  1.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2.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4.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整体的利益。因此,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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