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品学兼优学生评选活动方案及流程
为了更大限度的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全体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步,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发展。我校决定评选第二十二届品学兼优学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名额分配
每班各2名学生。
二、评选条件
条件一:本学期各科单元测试(占30%)和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70%),总成绩进入班级前5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积极热情,乐于帮助同学;讲文明、懂礼貌,举止端庄,言谈有度,衣着得体,具有强烈的爱校意识。
条件二:一到五年级学生书法、国画、体育和机器人课程的等级均是a等级,方可入选,如有一项不合格,一票否决。
备注:学生会干部总成绩进入前5名,且书法、机器人课程均达到a等级不需要投票,直接评选为品学兼优学生,如果有3名学生会干部进入前5名,需进行投票选出2名。如果学生会干部成绩进入前5名,但是校本课程等级没有达到,不能入选。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宣传发动:各班组织学生学习评选方案,积极参与。(5月10日)
2、确定候选名单:根据期末考试成绩、书法、国画、机器人课程等级确定班级候选人。(5月11日)
3、公开投票:各班级组织学生对候选学生进行公开投票,初班主任外,要求至少有一名科任老师在场进行公证。(5月17日上午第一节班队课)
4、确定班级上报名单:各班将评选后的名单上报德育处。(5月19日)
5、学校审核公示:德育处对各班级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三天。
6、注意事项: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班不得随意降低评选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和敷衍草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
四、奖励办法
1、发喜报通报家长。
2、奖品。
第二十二届品学兼优学生评选具体操作流程
一、各班主任汇总本班本学期各科单元测试(占30%)和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70%),选出总成绩进入前5名的学生,且书书法、国画、体育和机器人课程均达到a等级的学生,公布并告知本班所有科任老师。科任老师根据学生成绩、德智体等方面,对这5位学生做出全面的评价,若有科任老师对这5名同学的表现有异议的(参照《育英学校合格学生行为标准》,又不符合其中一项标准的则提出异议),须向班主任提出,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年级组长相互商讨,进行另外择优。(若有学生被否决,名次便顺次往后推进,如:第2名被否决,则把第6名推上,如此类推)。
班主任切记:
1、不能自己独行决定本班前5名的同学,一定要和科任老师进行商讨,被选出的5名同学必须是班主任和科任老师都同意而无异议的。
2、在否决某位同学不符合评选资格的时候,需上报德育处。
二、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确定本班优秀的前5名同学,在本班进行动员和开展具体的评选工作。
1、下周(5月17日)第一节课,全校学生在本班进行公开投票活动,选出本班2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届时,德育处会为每班分配一名科任老师到班上进行监督,德育处将对全校进行巡视。(如果第一节课不是班主任的课,请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进行调课)
2、注意事项:
(1)班主任在学生投票前,必须和全班学生一起学习《育英学校第二十二届品学兼优学生》评选方案。
(2)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工作,强调学生必须持有公平、公正的心态去投票,不能有任何的私心。珍惜自己投票的权利。
(3)杜绝拉票现象:评选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学生之间私底下不能有拉票的现象,若发现有拉票的学生,则进行一票否决,(班主任、科任老师、学生之间互相监督,举报拉票学生)
(4)对落选的3名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情绪的安抚工作。
备注:各班监督安排如下: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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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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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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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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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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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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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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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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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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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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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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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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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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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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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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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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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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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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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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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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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5)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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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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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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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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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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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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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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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怀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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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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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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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5)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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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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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6)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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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泳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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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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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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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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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鹏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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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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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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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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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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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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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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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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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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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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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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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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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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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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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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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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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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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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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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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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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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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育英学校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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